關於對象記憶體的分配及回收
不知道有人對dl這個寄存器放在這裡有什麼想法沒有,沒有的話就想想,想好了,您就好了。實際上在下面的程式碼(一)之前,有這樣一行程式碼MOV dl, 1,那麼這樣說,為什麼要這樣,原因,不是很簡單的簡單,程式碼重複利用。關於此處dl寄存器的使用,Delphi的幫助中有一段介紹,耐心點,自己去找,找到了,您就是高手了。這就是學習,不,學漁,而不是要魚。 borland是這樣說的,「我用dl寄存器來存放一個旗標,如果這個值為1,那麼我就創建對象,否則,我不會創建對象。」如果您有點朦朧,那就反复想想。如果還沒睜開眼,那麼,就看看後面這一段代碼(二),別說您沒有找到,咳,怎麼回事兒,我老是再說廢話,保證不說了。
{代碼(一)
test dl, dl
jz +$08
add esp, -$10
call @ClassCreate }
{///法典(二)
PRocedure Tapplication.CreateForm(InstanceClass: TComponentClass; var Reference);
var
Instance: TComponent;
begin
/////// Instance := TComponent(InstanceClass.NewInstance);
TComponent(Reference) := Instance;
try
/////// Instance.Create(Self);
except
TComponent(Reference) := nil;
raise;
end;
if (FMainForm = nil) and (Instance is TForm) then
begin
TForm(Instance).HandleNeeded;
FMainForm := TForm(Instance);
end;
end;
}
這樣的話,就是說,Delphi呼叫程式碼(一),是在第一次呼叫創建類別的實例的時候,然後,如果,誰還需要呼叫Create方法,我就,不,是編譯器就這樣MOV dl, 0,這樣程式碼(一)的判斷0跳轉指令就會到該去的地方了,(怎麼又來廢話了,最後一次,我保證。)實際上,這裡的Create方法只是一個普通的方法,而且,您應該也注意到,第一個呼叫Create方法或NewInstance方法,都是類別在發出這個訊息,(注意這個訊息不是Windows訊息,此訊息非彼消息,哈哈,又來了廢話,真的最後一次了,是真的。 Create方法卻是建立起來的對象,Instance.Create(Self);好好想想,當然dl暫存器的值就變了。
好了,沒有什麼時間了,最後補充一點,關於旗標(台灣的翻譯方法,我認為這個詞不錯,建議您也使用它,省得以後我多費口舌)和這個dl寄存器的使用說明,應該說不會有什麼變化了,仔細想想,Delphi從1到6大方向上就沒有變過,順便也證明了Delphi的HB設計師是個人物啊,當然,我是沒法比了。哈哈,又來了,好,我還是不說了。哦,最後,說一句,TObject.Create方法絕不是一個空方法,記住,然後,去想。
好了,別的東西,麻煩您親自去看,那樣的話,您才有很多很多的收穫。
「快滾,我要去看,去想,不要你的廢話!」有人在笑! :)
bye
編譯器在為物件分配記憶體時,所提供的支援就是在呼叫建構函式之前插入這幾行彙編程式碼:
test dl, dl
jz +$08
add esp, -$10
call @ClassCreate // 注意這行程式碼
以上程式碼的最後一行程式碼呼叫的是system.pas檔案的第8949行的_ClassCreate函數(以Delphi 6為準),該函數會特別為每個物件分配合適的記憶體。記憶體分配完成後是呼叫類別的建構子以初始化資料成員。之後,編譯器會再插入以下幾行組譯程式碼:
test dl, dl
jz +$0f
call @AfterConstruction
pop dWord ptr fs:[$00000000]
add esp, $0c
其中主要工作是呼叫每個物件實例的AfterConstruction,這個呼叫在Delphi中沒有用,它的存在是為C++Builder保留的。
同樣,析構物件時,首先要呼叫類別的析構函數以釋放物件申請的資源。之後是回收物件本身所佔記憶體空間,這件工作是由編譯器在呼叫析構函數後,插入以下的彙編程式碼來完成的:
call @BeforeDestruction
test dl, dl
jle +$05
call @ClassDestroy
這些程式碼所做的工作與建構物件分配記憶體時所做的是對應的,主要是對system.pas中第8997行的_ClassDestroy函數的呼叫。
建構函數與析構函數
定義建構函式使用Constructor關鍵字,依慣例,建構函式名稱為Create(當然也可以用其他名稱,但那絕非優良的設計!)。如:
type
TMyFamily = class // 為你的家庭定義的類
Private
FMyFatherName : String; // 你父親的名字
FMyMotherName : String; // 你母親的名字
…… // 你家中的其他成員
Public
Constructor Create(strFatherName, strMotherName : String);
…… // 其它方法
End;
也許你會問,如果我沒有為我的類別提供建構函數,它的物件能否被建立呢?答案是:可以。原因前面已經說了,物件本身所佔記憶體的分配是由編譯器完成的。而且由於Object Pascal中,所有類別(除了TObject類別本身)都是從TObject類別派生,因此編譯器會呼叫TObject.Create()建構函數,只是這個函數是一個空函數,它不會對TMyFamily類別的資料成員(FMyFatherName、FMyMotherName)初始化,它們會被自動清除為空字串(即''),因為TObject.Create()根本就不認識你的父親、母親!
建立物件時則直接呼叫建構函數,形式如下:
MyFamilyObject := TMyFamily.Create('Zhang', 'Li');
定義析構函數使用Destructor關鍵字,依慣例,析構函數名稱為Destroy。如:
type
TMyClass = class
Public
Destructor Destroy(); override;
End;
之所以在析構函數聲明最後加上override聲明,是因為保證在多態的情況下物件能正確被析構(關於多態,將在2.4節中詳述)。如果不加override關鍵字,編譯器會給予類似"Method 'Destroy' hides virtual method of base type 'TObject'"的警告提示。警告的意思是你定義的Destroy隱藏了基底類別的虛擬方法TObject.Destroy(),那樣的話,在多態的情況下就無法正確析構物件了。
注意:析構函數都需要加override宣告。
同樣,如果在你的類別中沒有特殊的資源需要被釋放,那麼你也可以不定義析構函數。只是,在析構物件的時候,應該呼叫物件的Free()方法而不是直接呼叫Destroy()。
MyFamilyObject.Free();
這是因為在Free()方法中會判斷物件本身是否為nil,如果不為nil才呼叫物件的Destroy(),以增加安全性。既然有這樣的更安全的做法,當然沒有理由不這麼做了。
注意:永遠不要直接呼叫物件的Destroy(),而應該是Free()。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在Object Pascal中你只需專注於物件所申請的資源的分配與釋放,而不必關心物件本身所佔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