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的《數位虛擬人技術要求》行業標準,為數位虛擬人產業發展提供了規範性指導。該標準明確了數位虛擬人的定義、分類、應用場景及技術要求,涵蓋內容播報、互動客服、虛擬演播和內容創作四大場景,並對數位虛擬人形象、驅動技術、平台能力以及個人資訊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旨在規範產業發展,促進技術進步,保障用戶權益。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於11月28日發布通知,批准並實施了《數位虛擬人技術要求》行業標準,這一推薦性行業標準的發布,旨在規範數位虛擬人的定義、分類、應用場景、形象、驅動技術、平台能力及安全能力,適用於技術系統建構者、創作者及應用者。
《數位虛擬人技術要求》明確了四大應用場景:內容播報、互動客服、虛擬演播和內容創作,涵蓋新聞資訊播報、電影電視介紹、直播帶貨、綜藝主持、虛擬演唱會、文娛活動和用戶代理虛擬分身等。
技術要求方面,標準規定數位虛擬人形象需具備全身、大半身、半身不同景別姿態,形象需完好,無扭曲、馬賽克、跳幀、破損、音視頻延時、口唇不一致等情況。
同時,數位人形象需符合場景任務設定,在人物、表情、服飾等方面得體美觀。此外,部署平台需支援數位虛擬人形象租賃、資產管理、業務服務配置及內容生產服務等。
在個人資訊安全方面,《數位虛擬人技術要求》特別強調了對真實人臉、人聲等生物辨識資訊編輯時,應告知被編輯個人並取得其單獨同意。這項規定對於保護個人隱私和資訊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此標準的實施,將有助於推動數位虛擬人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提升數位虛擬人技術水平和應用質量,為社會帶來更多便利和價值,同時也為數位虛擬人的應用提供了安全保障。 標準的發布預示著數位虛擬人產業進入規範化發展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