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的內容(Content)、結構(Structure)與表現(Presentation)
內容是結構的基礎,而非相反。內容在某種程度上體現出一定的結構,但並非全部。原始內容就相當於數位相片的RAW格式,未經處理,但是即使未經處理的內容,也包含著一定的結構,比如我們透過閱讀一段文字,可能包含著標題、正文、段落(這些屬性是透過閱讀而發現的,而不是從表現上)等,這就是結構。為了區分,內容體現出來的結構,把它稱為內結構(內容結構)。
以上僅針對一段文字而言。互聯網的基礎是網頁和超鏈接,超鏈接形成了頁面流。這個頁面流也是結構的一部分,是互動設計的重點:對請求(Request)和回應(Respond)的處理。這邊談到的結構是不可能由內容體現出來的,為了方便稱之為外在結構(互動結構)。
由內結構和外結構一起形成了Web站點的結構。這個結構是所有表現的基礎。沒有這個結構就不會有表現。結構不是wireframe,wireframe是結構的一種視覺化表現,是開發流程中的溝通工具。從內容到架構到表現,也是大部分網站設計的流程。
很多文章都忽略了內容的重要性。內容是網頁的基礎,本文所有涉及內容的,僅指文字、圖像(不包括裝飾性的圖片)、音頻、視頻,不從邏輯學上去解釋這個定義,不然太麻煩了。那麼互動過程中的提示回饋算什麼?不能把它單獨歸於內容或結構,應該是兩者的結合。
通常大家在談結構與表現的時候,還會提到行為(Behavior),依照我的理解,行為應屬於外在結構,也就是互動結構。為什麼要把行為單獨提出來和結構、表現相提並論呢?因為Web標準的流行,談的最多的是結構、表現與行為,三者分別由(X)HTML、CSS和JavaScript實現。在HTML中,結構就是各種HTML標籤和它的屬性,內容就是被包含在開始標籤和結束標籤中間的資料。至於表現,就是CSS實現的部分。
資訊架構的工作,就是處理內結構和一部分外結構,按照人們的心理(習慣)去呈現內容;互動設計的工作,就是處理外結構,並且以不影響內結構為前提;視覺設計的工作,就是在不影響內容和結構的情況下,處理內容和結構的表現。所以資訊架構師往往和互動設計師協同工作或就是同一個人(往往跟著整個設計流程,包括表現方面的設計)。而視覺設計師反而是比較容易區分的職位。
內容、結構與表現關係到生活、工作的各個層面。做一份PPT、做一份報表、旅行計畫等,不只是Web。而更結構化的內容將是Web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