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尤其是WEB2.0用戶製造內容的快速發展,治理問題、管理問題變得越來越複雜,「黑名單」成為經常採取的手段。例如,昨天一下兩個關於黑名單的訊息:
(消息一)國家版權局、公共安全部、工信部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宣布2010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專案治理「劍網行動」啟動,此次行動後將建立侵權盜版網站黑名單制度。名單將在國家版權局網站上不定期發布並抄送提交三大電信運營商,對於向黑名單網站再次提供接入、運營服務的電信運營機構追究其共同侵權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予以刑事打擊。
(消息二)某知名人士「看看自己的微博黑名單,已經有12頁了,好幾百人了。這是自己的微博原則,道不同不與為謀,無趣的人和他囉嗦什麼?包括那些不懂禮貌,出言不遜,感覺不舒服,就拉黑,所以拉黑的人趁是不少了。
在訊息一中,可以看出,對於侵權盜版網站,採取的方法是:
(1)“國家版權局認定後公佈”,
(2)“三大業者不再提供接取”,如提供將被追究共同侵權責任,甚至刑事打擊。也就是,國家版權局認定盜版具有法律效益的,接入商必須停止接入。
這其中有四個問題:
(1)國家版權局是否有相應的執法資格,即使國家版權局有相應的授權;
(2)並不是僅有三大業者是接取商,這個網站還興許在國外呢,三大業者不一定能停止接取;
(3)許多網站提供使用者上傳,如果某使用者上傳的內容為盜版的,如何處理,這裡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4)網站經營者如認為停止接取違法或不合理,該向誰投訴?
這麼做,是否合適,且不說。但這裡有一個非常明確的問題,那就是這裡的黑名單被停止接入後,實施侵權的人(也就是盜版獲利人)並未收到相應的懲罰。建立網站的成本非常非常低,侵權的人很可能同時建造多個網站,或一旦網站被進入黑名單並停止接入,就啟用一個全新的網站。這樣的黑名單並沒有有效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而且隨著黑名單的不斷加長,治理效果會越來越差。
在消息二中,該名名人將數百人放到了微博黑名單,則更有意思。將對方放到黑名單,只不過對方不能透過將你加為好友就自動接收到你發的微博,也就是說,您說的,不讓黑名單中的人直接看到了,但這些人仍可透過你的好友轉發或留言看到你發的內容,或透過直接輸入你的微博地址看到你發的所有微博。而同時,您也見不到他發的內容了,您更不會輸入他的微博地址去看他發的微博。您耳根子是淨了,可您也看不到不同的聲音了,古話說的好,旁聽則明,您放棄了一個難得的機會。
其實,您看不慣誰的言語,不理就好,即使他回覆您的微博,除非確實是在“栽贓陷害”,您不理就是了,您不回應,他也就沒趣了,也有一句老話,“一個巴掌拍不響”,您完全可以不“湊”上去。
回到黑名單,隨著網路、行動通訊的快速發展,黑名單見得多了,郵箱黑名單、手機電話黑名單、小廣告黑名單、垃圾簡訊黑名單、網站黑名單……目前看,這些黑名單確實起到了一定的管理作用,但作用非常有效。原因很簡單,這種做法“治標不治本”,某電子郵箱列入了黑名單,同樣的垃圾郵件還會受到,原因是獲得新郵箱的成本極低,而發送者可獲得暴利,且目前管理機制,對其基本沒有損失。
只有打掉利益鏈,讓違法暴利獲得者為其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才可能真正遏止這些透過網路、電信網的違法行為。而建立黑名單只是一個笨辦法,遠遠不是萬能的。
中國將建立侵權盜版網站黑名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