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較早之前的網頁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如下的網頁結構程式碼:
<html>
<head>
<title>這是一個網頁</title>
<meta name=”…” content=”…” />
……
</head>
<body>
……
</body>
</html>
很顯然的,這種結構的網頁程式碼是不符合Web標準規範的,但是瀏覽器仍然可以很好的呈現出這個網頁來,只要程式碼沒出什麼錯誤。這個其實就像是用Table版面的頁面跟Div架構的頁面一樣,瀏覽器都可以呈現出來,關健是哪個頁面呈現的品質會比較高。
做出一個頁面,跟做好一個頁面,中間有著很遙遠的距離。
在瀏覽器的發展歷程中,微軟憑藉著將Internet Explorer捆綁進Windows作業系統中,從來成為瀏覽器市場上的霸主,從而也造成了一系列的IE對W3C組織所製定的Web標準於不顧的事情,微軟的IE一直只遵循自家的Web標準。很慶幸的是,微軟決定在他的IE8中支援Web標準,雖然這事還沒最終確定。除微軟的IE外,Mozilla Firefox、Apple Safari、Opera、Chrome等瀏覽器則以支援Web標準的名義與IE做得長久的對抗。
瀏覽器的不同,於是就造成了對HTML程式碼預設解析的不同,所以即使同樣的程式碼在不同的瀏覽器下也可能呈現出不同的樣式來,於是這就需要有一份眾瀏覽器都遵循的規則來協調眾瀏覽器之間的差異,這份規則需要一個聲明來引用它,這個聲明就是DOCTYPE——document type(文檔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