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就是一篇博文就給出一個好用的函數,它在我幾篇博文中被廣泛運用的。最近看了不少東西,於是便有了這篇博文,以梳理我學到的新東西。
毫無疑問,基於表現與結構相分離的原則,直接導入一個新的樣式表是最好的選擇,但有些情況就行不通,如我們做一個能拖動的DIV,從設定樣式的角度看,就是把它絕對定位,以防影響原來的文檔流,然後一點點改變其top與left的值實現移動的效果。由於拖曳是有時間概念的,一秒24幀,樣式表不可能面面俱到都把它們寫進去。因此動態產生樣式規則與快速修改樣式規則是非常必要的,W3C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在DOM2.0中,擴充了不少介面。
退一步說,表現與結構分開也不只導入樣式表這一條路。要知道,共有三種樣式類型,外部樣式,內部樣式,與內嵌樣式。
新添加的接口主要集中在外部樣式中——之所以說接口,因為相應的實現是由瀏覽器方提供的,像IE6那樣傲慢的傢伙,從來無視它們的存在。
在W3C的模型中,type為"text/css"的link標籤與style標籤都是代表一個CSSStyleSheet對象,我們可以透過document.styleSheets 取得目前頁面中所有的CSSStyleSheet對象,不過這是一個集合,非單純的數組。每一個CSSStyleSheet物件擁有以下屬性,
樣式規則物件(CSSStyleRule object),是W3C為了對樣式進行更細緻的設定而搞出來的,如下面這個東西就是對應一個樣式規則物件:
button[type] {
padding:4px 10px 4px 7px;
line-height:17px;
}
樣式規則物件擁有以下幾個主要屬性:type,cssText,parentStyleSheet,parentRule。
type有點類似節點的nodeType,對樣式規則進行細分,它是用一個整數來表示其型別。具體情況如下
cssText不用多說,非常有用的屬性,直接把字串轉換成樣式規則,無視於各瀏覽器樣式屬性的差異,如cssFloat 和styleFloat。
parentStyleSheet和parentRule都是針對@import來說的。不過,@import在IE下有問題,我基本上不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