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為了建設人工智慧先鋒城市,推出了一系列重磅措施,涵蓋資金支持、資源開放、人才培養等多個面向。該政策旨在推動人工智慧產業在深圳的蓬勃發展,並透過一系列的補貼和獎勵措施,鼓勵企業和科研機構積極參與人工智慧領域的創新與應用。具體措施包括:高額資金投入基礎研究和技術攻關,提供「訓力券」、「語料券」、「模型券」等降低研發和應用成本,並對示範應用計畫和標竿應用計畫給予高資助,以及對優秀人工智慧產品和軟體進行獎勵。
日前,深圳市工業與資訊化局正式印發了《深圳市打造人工智慧先鋒城市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的應用與發展。每年投入最高3億元,聚焦人工智慧的數學原理、基礎架構、核心演算法等前沿方向及具身智慧、自動駕駛、人工智慧晶片等重點領域,進行基礎研究與技術攻關。
其中,對於具有推廣價值的示範應用項目,深圳市將根據項目建設主體的實際投入,給予不超過30% 的資助,最高可達200萬元。而對引領作用明顯的標竿應用項目,資助標準也將隨之提高,最高可達1,000萬元。
為降低人工智慧模型研發與訓練成本,深圳市也將發放“訓力券”,每年最高可達5億元。相關企業、大學和研究機構在租用智能算力進行大模型訓練時,可以根據服務合約金額獲得不超過50% 的資助,而對新創企業,該比例將提高至60%。此外,市政府還將發放“語料券”,用於促進語料的開放共享和交易。
深圳市還計劃每年發放最高1億元的“模型券”,以降低人工智慧模型的應用成本。同時,市府鼓勵企業開發智慧硬體產品,對銷售量達到一定規模的年度熱銷產品,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獎勵。對於首次實現商業化應用的人工智慧軟體,開發商最高獲得1000萬元資助。
在基礎研究與技術攻關方面,深圳市將每年投入最高3億元,支援人工智慧的數學原理、基礎架構及核心演算法等前沿方向的研究。市府鼓勵大學、研究院所及企業建置人工智慧重點實驗室,提供最高500萬元的資助,推動大模型的源頭創新。
深圳市打造人工智慧先鋒城市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落實國家發展新一代人工智慧的戰略部署,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速建設通用人工智慧產業創新引領地的實施意見》(粵府〔2023〕90號)等文件精神,積極建構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與國家人工智慧創新應用先導區,打造人工智慧先鋒城市,制定這項措施。
一、豐富生態要素供給
(一)加大普惠服務資源供給。加速推動鵬城雲腦Ш等先進算力基礎建設,鼓勵市內重大算力基礎建設以優惠價格提供算力服務。依托重大專案資源,以創新方式支援企業低成本使用算力、模型、語料等人工智慧服務資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局、市工業及資訊化局)
(二)發放「訓力券」。每年發放最高5億元“訓力券”,降低人工智慧模型研發和訓練成本。對租用智能算力進行大模型訓練的企業、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按不超過服務合約金額的50%,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對新創企業提高資助比例至60%。 (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局)
(三)發放「語料券」。每年發放最高5,000萬元“語料券”,促進語料開放共享與交易,推動資料要素市場建置。對透過資料交易平台購買非關聯方語料進行大模型研發應用的企業,按不超過合約金額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支援企業透過公共資料開放平台開放語料,對符合規模品質、更新頻率和應用成效要求的開放語料,依照語料年度共享使用情況,給予每個數源單位最高1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政務及資料局)
二、深化人工智慧賦能千行百業
(四)發放「模型券」。每年發放最高1億元“模型券”,降低人工智慧模型應用成本。對企業依托經國家網信辦備案的生成式人工智慧模型進行模型服務、智能體開發應用等,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良好成效的,可按不超過模型購買費用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
(五)支援人工智慧產業應用。每年投入最高1億元,圍繞先進製造業、現代化服務業及科學研究等重點領域,推動人工智慧賦能千行百業。對具有推廣價值的示範應用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建設主體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對具有引領作用的標桿應用項目,可提高資助標準,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
(六)加速開放政務應用場景。每年投入最高5000萬元,推動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務等場景開放,支援基於開放場景的人工智慧應用開發。聚焦政務服務、教育、醫療健康、交通、氣象、經濟運作、公共安全、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每年開放不少於50個應用場景,整合產業資源和高品質數據,鼓勵企業針對場景需求進行人工智慧產品開發,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解決方案。對經論證可行並在實際場景中投入使用的人工智慧產品,根據應用推廣等情況,給予開發企業最高500萬元資助。 (責任單位:市政務及資料局)
(七)支援人工智慧產品應用。支援AI電腦、AI手機、智慧型穿戴裝置、AI虛擬實境設備、全屋智慧產品、具身智慧機器人等應用大模型技術的智慧硬體產品研發推廣。對銷售量達到一定規模的年度爆款產品,給予企業最高3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
(八)支援人工智慧軟體首版次應用。鼓勵人工智慧軟體的開發、應用、推廣,推動人工智慧軟體規模化應用,打造生產力工具。對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先進且已實現首次商業化應用的人工智慧軟體,給予軟體開發商最高1,000萬元資助。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
三、提升源頭創新能力
(九)加大基礎研究和技術攻關支持力度。每年投入最高3億元,聚焦人工智慧的數學原理、基礎架構、核心演算法等前沿方向及具身智慧、自動駕駛、人工智慧晶片等重點領域,進行基礎研究與技術攻關。對基礎研究重大計畫、重點項目、面上計畫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300萬元、60萬元的資助。針對科技重大專案及人工智慧「揭榜掛帥」項目,按不超過專案投資額的50%,給予最高3,000萬元資助。 (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局、市工業及資訊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加速培育人工智慧國產生態。支援建構國產人工智慧生態源頭創新中心,基於國產人工智慧根技術與工具鏈,為企業提供模型應用遷移和適配服務,培育全端自主可控人工智慧生態系統。對符合資格的創新中心為企業實施模式應用遷移及適配服務所產生的費用中企業所承擔的部分,市、區聯合給予不超過50%、單家企業最高300萬元資助。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相關區政府)
(十一)鼓勵人工智慧軟體開源。支援企業和相關機構開源人工智慧運算平台、程式設計模型和整合開發工具,形成領先的人工智慧開源基礎底座。支援建構第三方算子庫、預訓練模型、模型智能體等開源軟體,可依下載量、效能、產業影響力等情況,給予開源主體最高1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
(十二)建置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支援面向人工智慧領域建置開放創新平台、開源社群、評測適配中心、創新中心等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配置通用模型庫等產業鏈上下游資源並開放共享。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過專案審定總投入的50%,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助;對符合條件的已建平台,按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審定運營費用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對成功申報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的,依相關要求可給予最高1:1配套支持。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三)建設人工智慧重點實驗室。鼓勵大學、科研院所和企業建構人工智慧領域重點實驗室,推動人工智慧大模型源頭創新和應用場景聯合研發。對核准組成的市重點實驗室,給予單一最高500萬元資助。對已建成的市重點實驗室,每三年進行週期評估,評估結果為良好或優秀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局)
四、最佳化產業發展環境
(十四)推動產業集聚發展。依托重點區打造「零租」孵化器,對符合資格的人工智慧中小微型企業和新創企業,給予6個月至3年不等的免租優惠,並提供算力、模型、語料、資本、人才等創新資源服務。推動人工智慧方向特色軟體名園建設,集聚人工智慧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對經認定的園區給予園區營運主體200萬元獎勵,對考核獲評優秀的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前海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政府)
(十五)支持人工智慧創新創業。鼓勵海內外高階人才團隊來深創新創業,對經評審具有重大技術能力的核心團隊,給予資金支持。對人工智慧領域頂尖人才,提供事業平台、科學研究經費、團隊支援與生活保障一攬子「政策包」支援。支持人工智慧留學人才在深創業,對註冊時間在6—48個月內的企業,擇優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 (責任單位:市人才工作局,市府科技創新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工業與資訊化局)
(十六)加強人工智慧人才培養。以人工智慧賦能學科交叉融合,支持建構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人工智慧優勢學科,在學科建設經費中給予支持。培養高素質人工智慧教師隊伍,優先支持大學人工智慧特聘職位人才選聘。實施「產業大模型+產學研」深港聯合培養專項,著力培養人工智慧工程師及產品經理。支持企業主導建設人工智慧人才實務基地,校企聯合培養高素質人才。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創新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
(十七)拓寬多角化投融資服務。設立人工智慧產業基金,匯聚多元資本建構人工智慧百億基金投資生態,堅持“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探索投補連動、投貸聯動等支持機制,打造陪同企業成長的耐心資本。對符合資格的人工智慧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擔保費資助、科技保險資助、智慧財產權融資貼息等支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鼓勵金融機構為人工智慧企業提供低利率貸款。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業及資訊化局、市科技創新局、市市場監理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政府)
(十八)打造產業交流高端平台。圍繞人工智慧高品質發展,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業交流和大賽等活動。對符合資格的活動,按不超過計畫審定總投入的50%,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 (責任單位:市工業及資訊化局)
五、附則
本措施與本市層級其他同類優惠措施不得重複享有,相關資助額度受年度總額控制。對於已獲得國家或省級財政支持的項目,本市各級財政對同一項目累計資助金額不得超過該項目經審計認定的投資額。各責任單位應及時制定出台實施細則或操作規程,明確本措施涉及獎補條款具體執行範圍及程序。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及規定調整的,本措施可進行相應調整。本措施自2024年12月18日起施行,效期2年。
劃重點:
每年最高1億元資金支持人工智慧產業應用,示範計畫可獲得最高200萬元資助。
深圳市發放“訓力券”、“語料券” 和“模型券”,降低人工智慧研發和應用成本。
支援建置人工智慧重點實驗室和「零租」 孵化器,優化產業發展環境,吸引高階人才。
總而言之,深圳市推出的這些措施,將為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提供強而有力的支持,協助深圳建設成為全球人工智慧領域的領先城市。 政策的實施將吸引更多人才和企業參與,推動人工智慧技術創新和產業化進程,最終實現深圳在人工智慧領域的全面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