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互聯網法院近期審理了一起利用人工智慧技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案件,再次警示了人工智慧技術帶來的潛在風險。被告利用AI技術偽造人臉識別,非法取得公民個人資訊並牟利,其行為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此案中,「查頭」和「過臉」兩種非法「業務」的運作方式值得關注,揭示了犯罪分子利用技術漏洞進行違法行為的最新手段,也突顯了加強個人資訊保護和網路安全監管的必要性。
近日,廣州互聯網法院公佈了一起買賣公民個人資訊案件,涉案人員利用人工智能將人臉照片生成視頻,偽造人臉識別認證,從而非法牟利。這裡面涉及兩項所謂的“業務”,一項叫“查頭”,是根據買家提供的信息獲取查找對象的個人敏感信息;另一項叫“過臉”,是將人臉信息生成動態視頻,用於破解帳號的人臉驗證環節。涉案集團被判註銷網路帳號,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並進行警示教育和公益宣傳。
此案的判決結果反映了法律對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的重視,也為類似犯罪行為敲響了警鐘。 未來需要加強人工智慧技術的監管,同時提高公眾的網路安全意識,共同維護網路空間的安全與穩定。希望此案能有效震懾犯罪,促進人工智慧技術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