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就人工智慧能否成為專利申請的發明人做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這項判決對人工智慧技術發展以及未來專利法的完善都具有深遠的影響。此案的核心在於Stephen Thaler將名為DABUS的人工智慧系統列為發明人,挑戰了傳統專利法中發明者必須是自然人的規定。法院的最終裁決將直接影響全球範圍內關於人工智慧發明權的法律討論和實踐。
英國最高法院裁定,人工智慧不能成為專利申請的發明者。此判決對人工智慧工具的廣泛使用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案件的起因是Stephen Thaler在2018年提交的兩項專利申請,但他將自己命名的AI機器DABUS作為發明人。然而,根據現行專利法,發明者必須是自然人。法院駁回了Thaler的主張,並指出英國專利法目前無法保護由AI機器自主生成的發明。該判決也將影響在美國同一案件的審理。該判決不僅明確了目前專利法框架下人工智慧的地位,也為未來立法和司法實踐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如何平衡人工智慧技術發展與現有法律架構之間的關係,將是未來需要持續探討的重要議題。這將促使各國重新審視其專利法,以適應人工智慧時代的到來。